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小吊车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小吊车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小吊车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小吊车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小吊车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小吊车失重,而使另一台小吊车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小吊车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锅炉安装吊装,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锅炉安装搬运,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莱芜锅炉安装,禁止在露天进行小吊车移动和吊装作业。10)小吊车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小型吊车失稳。
为了更好的避免和杜绝设备起重吊装安全意外的发生,苏州起重吊装公司认为应从本质安全、使用安全和施工安全3个方面做好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装设备的安全。选择的起重吊装设备本身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即便在驾驶员操作失误或起重吊装机械发生故障时也不会造成事故功能的车辆。也就是作业车辆需具备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下降深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水平仪、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风速风级报警器(起升高度大于50m时)、垂直支腿回缩锁定装置、回转锁定装置、作业报警装置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有效。
二是:起重吊装设备的使用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起重吊装设别诶必须具有行车执照、车辆号牌;车辆具有年检合格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等,且合格证在有效期之内;驾驶人员应当具有公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件;起重吊装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之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以上内容进行进场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