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试吊可以检查地基、吊装索具、吊耳、起重机运转、设备本体强度等状况。如有问题可将设备恢复到吊装前状态或将吊装物放置于地面,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正式吊装时应对主起重机和溜尾起重机吊装过程进行监控,主辅起重机应对超起配重、卷扬机运行情况和操作数据进行专人监控,并填写《吊装作业过程监控数据表》监测吊装作业过程数据。在吊装过程中,还要对地基进行实时的监控,必要时可使用仪器对地基的沉降量进行测量和记录,以便结合地质结构为地基处理方法提供依据。
吊装过程中如果要使用吊篮等载人设施时,要严格按使用规程执行,并对这些设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在检查前应根据设施的安全使用条件、参与人员的要求和操作特点编制相应的检查表格。吊装完成后应摘除主吊索具,及时恢复吊装现场,清除吊装产生的废弃物,移除吊装过程中使用的鞍座、道木等附件,做到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2、起重设备
(1)半机械化吊装设备。半机械化吊装设备按结构和吊装形式不同,分为独脚桅杆、人字桅杆和桅杆式起重机。
l)独脚桅杆。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木独脚桅杆,钢管独脚桅杆和用型钢制作的格构式独脚桅杆等。木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在15m以内,起重量在20t以下;钢管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一般在25m以内,起重量在30t以下;格构式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可达70余米,起重量可达100余吨。
2)用圆木制桅杆式起重机起重量5t,可吊装小型构件;用钢管制作的桅杆起重机起重量达10t左右,可吊装较大型设备;用钢格构式桅杆起重机可吊装15t以上的大型设备。
(2)机械化吊装设备。安装工程常用的机械化吊装有汽车式、轮胎式、履带式和桥式起重机4种类型。用于大型设备及大直径的管道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