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和搬运:> 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作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
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
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以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井应执行劳动部门公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各种起重机检修时,应将吊钩降放在地面。 第2节 各式起重机
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人不准登上起重机或起重机的轨道。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起重臂俯仰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联锁开并等安圭装置以及移动旋转及升降机构的煞车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设有起重指示器。铁路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5、 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 起重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7、 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谢啦,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