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起重搬运、大小型天车拆装、高层水塔等设备吊装服务、大小型锅炉拆装就位、烟囱拆装、20-40尺集装箱的掏装、搬家、企事业搬厂、工厂搬迁、各种大小型机器、机床、精密仪器、印刷机、大型空调、发电机组、配电设备、进口设备等长、大、笨、重货物的公路运输。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10.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线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值。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1.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
12.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
(2)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
(3)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4)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5)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